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环境保护部门将全力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012年年度污染减排任务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要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零增长。环境保护部将抓紧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分解目标任务,完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增量。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和企业集团,严格执行项目“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快污染物治理、重点治污工程、烟气脱硫脱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减排,开展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进一步完善脱硫电价,用好脱硝电价,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