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日,《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成效显著,2009年,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量的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产量达160亿块标砖,占墙材总量的60%,年节约土地2.64万亩,节约能源99.2万吨标煤,综合利用工业废渣502万吨,减少工业废气排放50万吨。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宣传培训广泛深入。《条例》颁布以来,湖南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负责同志带头学习《条例》,了解《条例》执行情况,全省墙改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介,积极宣传《条例》。湖南省墙改办还开设了《湖南墙改网》,宣传墙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介绍工作情况,推荐新型墙材。据统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共召开各类专题会议20场次,举办各类讲座168场次,印制《条例》单行本3万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56万份。
二、鼓励扶持效果显著。各级墙改管理部门根据《条例》规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认真编制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墙材革新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部分地区还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墙材产品开发给予支持;对符合规划的新型墙材生产项目,在立项、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长沙市利用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扶持湖南大学等单位研究推出7个课题,其中5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郴州市每年安排专项基金扶持新型墙材企业发展,特别是2008年冰灾后,及时安排资金,帮助新型墙材企业恢复生产。据统计,各级墙改管理部门共投入科研开发和技改资金3000多万元,带动社会投资3.5亿元,组织实施了104项墙改科研、技改项目,其中获国家、省科技进步奖3项。
三、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一是积极搭建墙材革新工作信息化平台,建立了新型墙材统计信息处理系统,用于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返退、统计以及信息交流和宣传教育,适时发布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指导新型墙材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协调解决墙材革新工作方面的问题;二是扎实开展新型墙材产品认定工作,各级墙改机构深入企业核实和查验,认真核定质量检验报告、环保证明、生产规模等资料,确保新型墙材产品的质量要求。四年来,全省共有325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获得《新型墙材产品认定证书》,对推动墙材革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各地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墙改专项基金征管工作。大部分市县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纳入政府政务中心统一征收,有效确保了征缴率,使基金收入大幅度增加;四是建立“禁实推新”工作联动机制,大部分市州专门制定了“禁实推新”政策措施,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进度,全力推进墙材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常德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禁实”工作,市墙改办制定分阶段推进墙材革新规划,落实了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
四、依法行政初见成效。依照《条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共开展《条例》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112起,粘土实心砖产量比《条例》实施前减少62%。特别是2007年以来,根据国家的要求,湖南省对列入国家第二批“禁实”城市大规模开展“禁实”执法工作,成功关闭粘土实心砖企业150家。张家界市多次组织“禁实”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娄底市对违规使用粘土实心砖工程按照“四到位”程序,下发《关于责令停止使用粘土实心砖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执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