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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关于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7-06     来源:
长兴县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长发改〔20182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18年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长兴县紧邻太湖,境内漾、溪、港、河交织成网,湖羊、芦笋、水产养殖等产业规模较大,农业区域内面临着一些制约农业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该项目建设是为了加快推进以农业重镇吕山乡为主要实施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流域水环境和水生态,有利于当地养殖业和种植业绿色发展,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形成切实可行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体系和应用模式,为太湖流域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示范样板和经验。为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项目符合《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为长兴县吕山乡,建设规模涉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2.2万亩。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有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减排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五个方面。项目覆盖吕山乡和吕山乡交界的和平镇部份农田,年消纳处理畜禽粪便3.6万吨(约12万只湖羊的粪便产生量),池塘淡水养殖污染治理320余亩,修复水产养殖集聚区受损河道5800米。
(一)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工程
该工程由吕山乡人民政府实施,实施区域位于吕山乡雁陶村和南杨村等。通过农田土壤氮磷原位减排、农田节水和养分管理、农田面源污染生态拦截、芦笋种植农药减量控害、受损水体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炭基环保肥配肥增效示范基地350亩;在示范区552亩水稻田区块建设生态沟渠系统拦截工程;在4500亩芦笋种植集聚区推广绿色防控;修复受损河道860米。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该工程由长兴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兴紫丰食品有限公司、长兴永盛牧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长兴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生产2万吨有机肥生产线1条,新建原料储存库2112平方米等;长兴紫丰食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湖羊屠宰场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污水处理池530立方米,有机肥车间210平方米等;长兴永盛牧业有限公司完善湖羊养殖场清洁化改造,新建畜禽粪便收集中心990平方米,扩建秸秆饲料化利用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在示范区域全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覆盖流域农田面积2.2万余亩。
(三)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该工程由吕山乡人民政府实施,实施区域位于吕山乡南杨村水产养殖集聚区。通过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生态护岸)、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受损河道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新建生态沉淀池面积1400平方米,人工湿地7391平方米,沟渠生态化改造2处,布设新型生态浮床2000平方米,覆盖流域农业区域面积2325亩。
(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
该工程由长兴县吕山乡胥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长兴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实施。胥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现有3000平方米厂房进行提升改造,购置秸秆搂草打捆包膜一体化设备1台、夹包机1台、秸秆粉碎机1台、搅拌机及辅件1套、秸秆坐地打捆包膜生产线1套等。长兴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造原料储存车间1800平方米,生产车间550平方米,计量包装车间300平方米,购置芦笋秸秆压榨脱液生产线1条等。
(五)配套工程
该工程由吕山乡人民政府实施,实施区域位于吕山乡雁陶村和南杨村。主要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2处,完善农业信息化监管平台,完善水产养殖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设施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4200.37万元(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项目投资1047.71万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投资1141.73万元、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项目投资545.48万元,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投资1161.22万元,配套工程投资304.2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补助3000万元,其余由地方财政安排及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项目(法人)单位: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柏建华(吕山乡乡长)
五、项目建设年限
1年。
六、其他
请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据此批复和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抓紧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总结出一套有效的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该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浙江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稽察监管体系,请严格按要求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请于每月8日前将本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浙江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张大东,电话:0571-87052886
                  省农业厅:王志荣,电话:0571-8739826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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