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林草局、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2022年7月7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省级平台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