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证相关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国家能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北省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