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证相关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国家能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网浙江电力董事长 陈安伟:坚持正确政绩观 以一流作风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