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能源局制定了《关于促进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促进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2.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1月14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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