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6日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第50号令《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工程院院士 林枫:《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