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2026年9月14日
附件:《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能源监管办原一级巡视员 朱文毅:能源革命引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