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各可再生能源学会、协会:
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0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我省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节能降碳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中电联专家组首席专家 欧阳昌裕:新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历程、问题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