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国生产和建设煤矿产能情况予以公告。截至2017年12月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生产煤矿3907处,产能33.36亿吨/年;已核准(审批)、开工建设煤矿1156处(含生产煤矿同步改建、改造项目83处)、产能10.19亿吨/年,其中已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230处,产能3.57亿吨/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核准(审批)和其他开工报建审批手续的建设煤矿、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生产煤矿,不纳入本次公告范围。
各类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尚未完成公告程序的煤矿应抓紧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按规定要求报送、公告相关信息。因证照过期原因取消公告的煤矿,应及时办理证照延期手续;因列入关闭计划取消公告的煤矿,应按计划关闭退出。煤矿产能规模、开工建设、建成投产等情况发生变化后,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变更产能管理档案登记内容、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并将煤矿产能情况报国家能源局汇总。
附件:1. 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情况(生产煤矿)
2. 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情况(建设煤矿)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序用电(负荷管理)实施方案(2026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重点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及能耗、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评价考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方电网公司总经济师 陈晔:深化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 奋力开创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