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11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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