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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号: 粤发改资环〔2024〕53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08 实施日期: 2024-02-20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粤发改资环〔2024〕53号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