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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山东省能源局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文号: 鲁发改能源〔2026〕220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3-27 实施日期: 2026-03-27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鲁发改能源〔2026〕220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