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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能源局
文号: 吉发改环资联〔2026〕155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4-07 实施日期: 2026-04-07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发改环资联〔2026〕155号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零碳园区建设工作部署,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制定了《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