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