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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文号: 第11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1-08-03 实施日期: 2011-08-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11号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科技部部长:万钢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