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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英文题名:
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关联能源:
适用范围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交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指导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
http://www.mohurd.gov.cn
下载),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附件
1、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关联标准
替代标准
引用标准
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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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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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