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1/T 1563—2018 现行

中文题名:【北京】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英文题名:General guideline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for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organiz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8-09-29T08:00:00
实施日期:2019-01-01T08:00:00
关联能源: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原则和流程、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农业企业(组织)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编制。

关联标准
替代标准
引用标准
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B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