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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出台

    1月1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推广量3万辆,奖补标准9000万元,超出门槛部分奖补最高封顶1.2亿元。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门槛7万辆,奖补标准1.26亿元。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

  2015年,我国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37.90万辆,同比增长4倍。目前,全国已建成充换电站3600座,公共充电桩4.9万个,同比增长58%。受政策扶持和盈利模式清晰的推动,我国充换电设备市场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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