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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
地方政府
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发改价格〔2017〕1171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
2017-06-20
实施日期:
2017-06-20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价格〔2017〕117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问题和建议,2017年12月30日前报我委(价格司)。
附件:
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0日
连接地址:
附件:
代替了如下政策法规:
被如下政策法规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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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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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