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其余发布机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海事局
文号:闽工信联装备〔2026〕17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6-03-05 实施日期:2026-03-0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闽工信联装备〔2026〕17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中央驻闽机构,各设区市工信局、科技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分支海事局,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厦门港口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电动福建”,现将《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海事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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