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其余发布机构: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文号:吉环规字〔2026〕1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6-03-11 实施日期:2026-03-11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环规字〔2026〕1号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党工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党工委网信办)、团委、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发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教育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国资监管机构、体育行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政数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各市(州)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直辖各金融监管支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推进吉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大力倡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加快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有力拉动和促进绿色消费,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共青团吉林省委、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能源局、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金融监管局等20部门制定了《吉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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