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政策文件
标准信息
关键技术
热点专题
专家视点
示范工程
交流中心
主席令
国务院机构
地方政府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苏发改工业发(2017)924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
2017-08-03
实施日期:
2017-08-14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发改工业发(2017)924号
江苏省关于请报送去产能企业资产债务相关情况的通知
为全面掌握钢铁煤炭去产能企业资产债务处置工作推进情况,摸清去产能所涉资产和债务基本情况,进一步深入推动去产能相关工作,请各市填写“钢铁行业去产能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2017年08月03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连接地址:
附件:
代替了如下政策法规:
被如下政策法规代替:
上一篇:
关于广东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下一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