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我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0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第50号令《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工程院院士 林枫:《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