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指导煤炭深加工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暂行)》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主任 刘硕:全面规范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